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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第13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998

 

     第十二期(2018.6.1--2019.5.3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继续延用原《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规定》,根据上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运行情况,决定2017年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缴费标准为30元/人年。现开始办理第十期(有效时间:2019.6.1--2020.5.31)在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缴纳事宜具体如下:

1、缴费标准:30元/人年。
2、参加范围:在册职工(即在职职工、待岗职工、内退职工)。
3、缴费时间:即日起截止5月31日,过时视为自愿放弃,不再接收缴费。
4、缴费方式:自愿参加。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缴纳;内退、待岗职工在院党群工作部缴纳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5、缴费地点:院办公楼二楼党群工作部(楼梯对面办公室)联系人:叶斌  84198108
6、汇款方式:西安市长安区杜陵西路56号西勘院工会收    邮编:710100

 

望广大职工相互转告,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