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环境分院参加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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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是国家层面上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环保工作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常,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7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同时公布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7年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为了更好的执行国土资源部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文件精神,于8月24日-25日在榆林市举办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业务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榆林市各大中型矿山主管矿长或总工,及全市国土部门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总计200多人。环境分院也受邀安排多名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由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姬怀亮副局长主持,多位专家和教授作了生动的报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王雁林处长作了开班讲话,王雁林处长首先肯定了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对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所做的工作,其次勉励大家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精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李仁虎调研员解读两案合并政策和背景;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调中心徐友宁处长做关于《国家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与要求》、《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的新理念与对策》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报告;西安科技大学杨梅忠教授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责任解读、恢复治理工程管理、实施与问题讨论;长安大学郑书彦教授做《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矿山责任解读、复垦工程管理、实施与问题讨论;陕西省环境监测总站李成主任做方案实施工程的资料整理、申请验收程序。
通过此次学习,环境分院相关技术人员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的新政策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对两方案合并的新要求有了更高层次的提升,为今后环境分院在榆林市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张俊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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