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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487

    第九期(2015.6.1--2016.5.3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继续延用原《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规定》,根据上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运行情况,决定2016年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缴费标准为30元/人年。现开始办理第十期(有效时间:2016.6.1--2017.5.3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缴纳事宜。具体如下:

1、缴费标准:30元/人年。

2、参加范围:在册职工(即在职职工、待岗职工、内退职工)。

3、缴费时间:即日起截止5月31日,过时视为自愿放弃,不再接收缴费。

4、缴费方式:自愿参加,各部门以分会为单位缴纳;内退、待岗职工在院财务科缴纳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5、缴费地点:院办公楼二楼院财务科(东边铁门办公室)

            联系人:王瑶   89250977

6、汇款方式:西安市长安区杜陵西路56号西勘院工会收    邮编:710100

望广大职工相互转告,积极参加。

 

西勘院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