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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09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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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2015.6.1--2016.5.3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继续延用原《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规定》,根据上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运行情况,决定2016年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缴费标准为30元/人年。现开始办理第十期(有效时间:2016.6.1--2017.5.3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缴纳事宜。具体如下:
1、缴费标准:30元/人年。
2、参加范围:在册职工(即在职职工、待岗职工、内退职工)。
3、缴费时间:即日起截止5月31日,过时视为自愿放弃,不再接收缴费。
4、缴费方式:自愿参加,各部门以分会为单位缴纳;内退、待岗职工在院财务科缴纳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5、缴费地点:院办公楼二楼院财务科(东边铁门办公室)
联系人:王瑶 89250977
6、汇款方式:西安市长安区杜陵西路56号西勘院工会收 邮编:710100
望广大职工相互转告,积极参加。
西勘院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