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地质工作面临着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矿产勘查滞后、重要资源可采储量下降、难以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现实,因此加强地质工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是地勘部门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刻分析了“十一五”期间国土资源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突出,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对经济的发展己构成严重制约”。这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形势作出的重大判断。同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经济发展的资源约束问题,强调切实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以提高矿产资源对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能力。《建议》指出:“矿产开发,要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量,规范开发秩序,实行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的国际合作。”
2005年11月10日国务院在太原召开的部分省区地质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指出,切实加强地质工作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事关国际民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出现紧张,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当前,要充分认识加强地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立足国内,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完善体制,依靠科技”的方针,切实把地质工作摆在国民经济的先行地位,全面增强地质勘查力度。他还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把矿产资源勘查作为地质工作的重点。加强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地质勘查,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特别是要搞好石油、天然气勘查,大型煤炭基地的普查和详查,以及铀、铁、铜、铝等国内急需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增加矿产储量。二是完善地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合理划分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范围,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健全矿业市场,明确企业主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要继续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加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可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地质科技创新。要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重视地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使我们国家长期保持一支高素质的地质科研队伍和后备力量。四是加大对地质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各类地质队伍的发展创造好的条件。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勘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与地方共同做好地质工作。五是要科学编制全国和各地地质勘查“十一五”规划。要通过规划,明确地质勘查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全国地质工作布局,引导地质勘查资源合理配置。同时,要搞好地勘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衔接。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指出,“十一五”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是加强勘查,提高国内矿产资源可供性,集约高效,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开拓国际,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注重保护,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十一五”设想:矿产勘查的“三大基本原则和七大重点”。“十一五”期间重要矿产勘查工作必须遵守三大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矿种。加强有望形成新的大型资源基地的大型煤炭基地,重要成矿区(带)的煤炭、铀、铁、铜、铝、铅、锌、锰、镍、钨、锡、钾盐、金等重要矿产新一轮的普查工作,尽快形成一批重要矿产后备资源基地,有效缓解资源瓶颈压力。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安排要向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重大地质问题倾斜。二是东部攻深找盲、西部重点突破。在己有的工作基础上,统一部署地质、物探、化探、科研和矿产勘查工作。根据东、西部地区矿产勘查工作程度的差异,合理规划。西部地区全面部署重点成矿区(带)区域矿产远景调查,整体提高区域矿产工作程度,择优开展大型、特大型矿床的勘查;东部地区充分利用科技进步,开展隐伏矿床找矿和深部找矿。三是坚持“四个结合”。增强国家财政投入与鼓励社会相结合;振兴老资源基地与开拓新的接替基地相结合;提高矿产勘查工作程度与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相结合;主攻重点成矿区(带)与探索新区相结合。锁定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推进重点矿种普查,全面部署重点成矿区带勘查,加快攻深找盲,研究资源评价新理论和新方法,加强成矿理论应用研究和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等七大矿产勘查领域为重点。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谈到2006年中国矿业政策走向时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大力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着力建立地质勘查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努力实现矿产勘查新突破,促进国中地质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指示,代国务院起草的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修改斟酌,多方面听取意见现己取得重大进展,即将进入实施阶段。这是全国地勘行业的一件大事,是全国地勘单位共同关注的首要问题,是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增强资源地质储量,缓解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的重要举措。2006年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加强地质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大力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培育人才队伍,推动科技创新,着力建立地质勘查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对些国土资源部还将出台本配套办法,全面贯彻落实。
2005年12月16日,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向会议致信,要求国土资源系统“努力做好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不断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会议强调落实加强地质工作政策措施,力争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国家在加强地质工作将出台新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一是积极推进建立地质勘查基金,支持重点勘查,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形成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二是促进允许矿业勘查支出进入成本政策的落实,调动企业加强矿产勘查的积极性。三是推动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四是落实支持地勘队伍改革发展的政策,加强地勘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地质队伍和广大地质工作者的作用。五是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会议提出了我国“十一五”期间的找矿目标,即新增石油探明地质储备量40亿-45亿吨、天然气2万亿-2.25万亿立方米、铁矿石25亿吨、铜矿2000万吨、煤炭普查详查资源量1000亿吨。
2006年地矿工作重头戏,一是科学编制新一轮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第一启动新一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第二严格实施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一五”规划。二是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治本之策。第一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的各项要求;第二切实加强油气等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三是认真落实加强地质工作的政策措施,力争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第一继续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第二大力推进地质勘查科技创新;第三加大对矿产勘查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第三切实加强汛期和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四是注重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务必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第一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体系、激励约束机制、技术创新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重点矿种、重要矿山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第二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
2005年12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当前能源形势与能源安全问题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报告了当前能源形势与能源安全问题。曾培炎说:“十一五”时期,我国能源供给能力不断提高,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能源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高,能源节约和环保取得进展,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能源立法工作明显加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能源领域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暴露,能源供给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己构成严重的制约。对于这些问题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认真对待,采取综合措施,统筹加以解决。曾培炎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能源需求增长对能源供给形成很大压力;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能源产业的发展;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利于环境保护;能源技术相对落后影响了能源供给能力的提高;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对我国能源供应的影响较大。他阐述了我国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能源产业发展方针,并介绍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和保障能源安全需要认真抓好的几项工作:全面推进能源节约,努力增加国内能源供给,切实加强能源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能源技术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能源合作,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能源法制建设。
2005年12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地质工作。会议认为,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加强地质工作,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加大地质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当前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突出能源矿产勘查,重点加强主要含油气盆地勘查,加快大型煤炭基地普查,努力增加可采储量;加强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加快危机矿山、现有油气田和资源枯竭城市接替资源勘查,大力推进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形成一批重要资源基地;进一步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强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加快地抟工作现代化步伐。为了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建立、完善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勘查体系和管理体制。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完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三是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地质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地质人才开发,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推进地质理论和勘查技术的自主创新。四是提高地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地质勘查法规体系、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强化矿业权管理,依法查处勘查开采违法行为。
这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对今后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又说明了地质工作将出现一个展新的局面,地质工作将迎来又一个春天。我们要抓住当前地质工作蓬勃发展的良好契机,通过深化地质工作改革、市场化运作,切实加强国家急需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加强形成多渠道投资矿产勘查的良性循环机制,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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